法理情与AIG“破产”也分红

日期:2009-04-01   作者:管理员

作者:叶中平
笔者在美国时就听到美国AIG公司等几家大公司要国家出钱才从破产边缘拯救回来,还大发管理层的奖金的事情。这事引起美国市民及奥巴马总统的愤怒,也引起国内网民的评论,我试从中国人的法、理、情的角度去思考这件事。
  一、这体现了美国的合约精神,这是从法的方面来讲。虽然我不清楚这事所涉及合约的细节,但从今天的情况分析可知,这类公司与相关员工的合约有这一条款,且涉及的限制情况都没有发生。我认为这几家为美国政府出钱挽救的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没有破产的,因为有新的股东进入,只不过股东是美国政府。而新股东的入股文件中并没有对原合同的奖金有新的约定。
  今天这种被国家出钱拯救的事件也是极特别案例,新合约没有考虑到也在情理之中,但也是一个教训。而美国众议院“闪电”通过奖金税议案,又是一个“法”的层面,用“法”的手段作补救的方法。
  二、美国这类大公司为何有这样的条件?美国这类大企业的高额奖金,在另一角度来讲就是中国人讲的“财散人聚”的管理观点。这体现于公司的制度中,很注重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也体现“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
  这也跟美国大公司中没有相对大的股东这个特点有关,美国大公司中不少包括董事长都是聘请回来的。这种奖励使决策的进取性更强,利益性也强。也正是这个特点成为支持了美国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特点却又是造成金融海啸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这事一出,美国市民愤怒,奥巴马对此斥责,笔者在美国的这段时间也感受到市民的怒气。这体现社会的一个准则,体现于“理”的角度,而非“法”的角度。而不少奖金获得者之后把钱退出是体现了其从“情”的角度考量,虽然也与社会压力有关。看来社会公义于东西方也是很接近的呢!
  对中医的理解要从中国的易经文化开始。从媒体上看,对这次事件的国内评论角度很多,而对法、理、情的理解,也是件不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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