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熨衣板”主动应诉反倾销(摘自人民日报)

日期:2006-02-13   作者:管理员

[专题] 顺德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

来源:珠江商报 2006-02-13 11:33:46

 

中国烫衣板行业尚未突破美国“封锁线”又遇欧盟“伏击”

 

 商报记者  张 光  邓  庄   报道
    
    2月13日下午,顺德恒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中平,在再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轻工总商会于2月9日在北京召集此次被欧盟提起烫衣板反倾销诉讼的相关企业召开协调会,讨论了有关的应诉事宜。
    目前,顺德恒业在应对美国烫衣板反倾销案有关行政复审事宜的同时,正在着手有关应诉欧盟烫衣板反倾销案的准备工作,并且已经完成聘请律师的合同起草等。不过,根据欧盟规定,2月15日为对正常价值“替代国”选择的评论期截止交表日期,20日为应诉企业提交抽样卷和市场经济(简称MES)申请表的截止日期,而且还要翻译这些文件资料,时间非常紧迫。
    2月5日,接到欧盟反倾销立案公告后,顺德恒业马上就联系接洽国内外律师事务所,向专业人士咨询有关欧盟反倾销程序,并向商务部的公平贸易局、省经贸厅、市区镇各级政府部门等反映情况。同时,顺德恒业已向法国家乐福与欧尚、德国麦德龙、英国Argos等大型零售商发出公函,或者电话告知“欧盟反倾销事件”,和顺德恒业应对反倾销准备工作的进展与计划。顺德恒业希望零售商们向他们国家反映中国的烫衣板不存在倾销之事实,以及如果顺德恒业被认定为倾销,将对他们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希望通过他们的力量影响当地政府的决策,进而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欧盟的决定。
    顺德恒业是一家以生产烫衣板为主的企业,在2003年遭遇了美国反倾销后,顺德恒业董事长叶中平先生就组织公司积极应诉,并联系同行其它涉案企业,努力为中国烫衣板行业争取应得的权益。不仅如此,叶中平董事长还将自己的反倾销经验与教训形成文字,通过媒体与大家分享,提醒大家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防止可能出现利用反倾销实行市场垄断的现象,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反倾销对国内企业的伤害。
    叶中平董事长表示,顺德恒业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赢得欧盟烫衣板反倾销案诉讼的胜利。

 

    新闻回放


中国烫衣板陷入重围

 

商报记者 张 光  邓 庄  报道


    在狼烟弥漫的国际市场,中国烫衣板生产企业正面临着重重“包围”:美国烫衣板反倾销案正处于行政复审阶段;新春佳节期间,中国烫衣板生产企业又遇欧盟挥舞反倾销“大棒”。

    2月4日,欧委会就欧盟3家企业提出的关于中国和乌克兰烫衣板反倾销诉讼正式立案,中国7家制造或销售企业以及乌克兰1家制造企业被列为调查对象。
    据了解,此次被列为调查对象的包括两国生产销往欧盟的所有类型的烫衣板及其主要部件。被调查的中国企业中,有2家香港企业,其余5家广东企业中有4家在佛山。调查期定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应诉企业必须在今年2月19日前提交问卷回复。这对中国烫衣板行业又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影响  

                                                                        
欧洲市场濒临失守

 

商报记者 张 光  邓 庄 报道
    
    叶中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过美国反倾销后,国内很少有烫衣板企业能进入美国市场,如果此次再失去欧盟市场,那么对整个中国烫衣板行业将带来极大的打击。
    据悉,此次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是欧盟3家中型企业,合计超过欧盟烫衣板总产量的25%,因此可以立案。原告称,欧盟从中国进口的烫衣板占全部进口烫衣板的90%左右,而中国制烫衣板在2005年约占全欧盟市场的70%。事实上,在欧盟25个国家中,只有德国、意大利、瑞典等少数国家设有烫衣板工厂,可能从诉讼中得利,其它国家的零售企业、零售企业工会及消费者利益都有可能受损。
 叶中平说,欧洲的大型零售商是中国烫衣板的主要买家,我们正在游说他们为此案作证。另外像法国等没有烫衣板生产厂的国家,也很可能就此事向欧委会游说。
    然而,原告试图让欧委会相信,美国反倾销税率的实施,将会使越来越多的中国烫衣板产品流向欧盟市场,造成更大的价格压力。原告还提出了一种假设:一旦7家中国企业中任何一家取得低的单独税率,其它企业都可以通过其出口欧盟。一旦这种假设成立,将涉及反规避诉讼。其结果是中国烫衣板行业在欧洲市场将全线“失守”,而固守美国市场的唯一一家中国烫衣板制造企业,也可能会因此而遭到制裁。在全球供应链渐趋完备的今天,这种反倾销诉讼中的连锁关系,值得引起中国制造业的深思。

 

    关键

                                                                          
须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商报记者 张 光  邓 庄 报道
   
    反倾销,已成为当前我国企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但任何一个国家和共同体,都不可能把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拒之门外。正如卢森堡议会法律委员会主席帕特里克曾经所说:任何时候,欧中之间都不可避免存在争执,但这些问题都会逐步得到解决,因为我们都迫切需求中国产品。
    但是,顺德恒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中平表示,应诉欧盟反倾销最重要的环节是能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而通常拿不到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被裁定倾销并课以高税率的可能性较大。与美国反倾销案最大的区别是,欧盟可以给予应诉行业或单个企业以市场经济地位,因此能否争取到这个条件,直接关乎中国烫衣板企业的命运。
    叶中平说,欧盟对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有5个条件,恒业是完全符合的。但是此前,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拒绝给所有中国企业以市场经济地位,因此烫衣板企业要想顺利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还存在着巨大的悬念。

 

    建议                                                                          
   

尽快建立预警机制

 

商报记者 张 光  邓 庄  报道
    
    顺德区政府已提出建立健全进出口商品预警机制,加强对国外反倾销等案件应诉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应对各类国际贸易摩擦。但是,如何落实建立反倾销基金,值得政府部门和企业深思。
    近几年来,顺德企业对反倾销问题虽然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整体意识仍然比较薄弱。相关企业必须做好反倾销前期准备工作,具体了解反倾销到底对自己企业和整个行业有何影响。因为反倾销时间跨度大、程序复杂,不是一个人或一家企业就能应付的,必须要有专业的团队。
    叶中平建议,由政府和行业协会发起倡导,尽快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和应诉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反倾销知识培训、反倾销预警、反倾销应诉费用补贴、反倾销人才引进与培养等。
    叶中平认为,为应对反倾销,企业一方面要加强产品研发,增加产品附加值,尽量避免以过低价格冲击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做到市场、品种和客户平衡,不要依赖一两个大客户,不要过度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要内外销平衡,从而在反倾销来临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商报记者  张 光   邓  庄  报道
    

    2月11日,记者在采访中直入主题:面对欧盟反倾销,各涉案企业会否联合应诉?恒业集团办公室主任邹国栋苦笑着摇了摇头,甚是果敢地说:没有这种可能性!原因有二:应诉律师费用高;行业内部竞争激烈,其他企业担心律师代表多家企业应诉时有所偏向而泄露有关出口数据和进口商资料。记者从各渠道获得的信息,也证实了邹国栋主任的说法。有企业甚至已声称不会联合应诉。

    联合应诉再成奢想,历史“悲剧”又将重演?
    ——2003年6月底,美国提起对华烫衣板反倾销案诉讼。
    ——2004年2月14日,顺德恒业发出《致烫衣板行业的一封公开信》,呼吁国内烫衣板企业联合起来,提出被调查企业联合应诉,结果只得到高明立和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回应。
    ——2004年4月30日,中国轻工总商会召开烫衣板反倾销第二次协调会议,涉案企业当中只有顺德恒业到会。
   不久,美国商务部裁定倾销成立,包括顺德恒业在内,我国烫衣板企业退出了美国市场,并演绎了一出“最后一家工厂和一家进口商独大的神话”。这也难怪有企业直言: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是外国厂家,是我们中国自己的企业。但外界认为,企业没有联合应诉,是失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在,面对欧盟反倾销案诉讼,顺德恒业在积极准备应诉,但观望者仍不少。一家企业如是表示:对于我们来说,这么复杂的反倾销游戏要不要玩下去,真的很难说,停产也许更适合我们。
    由此看来,作为“广东反倾销第一人”,顺德恒业集团董事长叶中平这位“孤独斗士”,这回或许仍将继续孤独!

 

如何应对美国反倾销

 

    中国企业被美国提起反倾销诉讼,怎么办?近日,有关专家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企业不论是否有胜诉的把握,都应该作出相应的回应,以争取自己的企业不会轻易被拒绝在美国市场之外。涉案企业一定要极积配合美国方面所开展的相关调查,并聘请专门的律师和金融专家帮忙。
    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程序
    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程序:初步认定、最终认定、确认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确定全国税率和单独税率、确定组合税率。
    在作出初步认定之后,美国商务部就会进行核查,持续核查公司账本和所提交资料的准确性。核查结束后美国商务部会召开听证会,并计算出倾销利润。如果美国商务部的调查是肯定的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会接着做调查,直至认定为倾销;如果美国商务部的调查是否定的话,那么倾销利润就会为零,整个调查就会终止,所有的反倾销税款都会退还。
    败诉方可以提起上诉
    对于美国商务部最终认定的反倾销,败诉方可以向位于纽约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法庭提起上诉;对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的最终认定,可以向美国联邦巡回法庭提出上诉;对于美国联邦巡回法庭作出的决定则可以向美国联邦最高法庭提请复查。
    行政复查:适用于反倾销令颁布之后一年期限内,到期后决定下一年反倾销税税率;还有就是反倾销令颁布后,公司可以小额进口产品在美国进行试销,在达到一定时限后可以提起行政复查,证明销售并没有给美国的产业带来大的损害,如果复查通过的话就可以获得比原来反倾销关税低很多的税率。
    新发货人复查:这种复查要求新发货人在反倾销令下达之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与美国相关人员有关联,但过了一定期限后另找买家出口自己的商品以重新确定关税。
    日落复查:美国每五年就会对是否有必要保持原来的反倾销关税进行复查,如果原来制定的反倾销关税不适合现有的美国行业和产业,美国会重新制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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